最严格个资法「欧盟GDPR」上路,触则重罚七亿台币!
2018-06-14 产业动态
随时专注产业动态,普拉瑞斯比你更关心你的商业权益,於 2018 年 5 月 25 日欧盟拍板上路的 GDPR,任谁都无法置身事外!!普拉瑞斯经过研读去芜存菁后,提供以下重点以及告诉你普拉做了什么?
随时专注产业动态,普拉瑞斯比您更关心您的商业权益,於 2018 年 5 月 25 日欧盟拍板上路的 GDPR,任谁都无法置身事外!!
普拉瑞斯经过研读去芜存菁后,提供以下重点给您~
什么是欧盟 GDPR(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,一般资料保护法规)?
- GDPR 是欧盟在 2016 年通过的个人资料保护法案并於2018年5月25日开始实施。
- GDPR 要求全世界各地的公司,在欧盟成员国境内执行业务时,必须保护欧盟旗下民众的个人资料与隐私。
- 只要你的公司有任何来自欧盟国家的客户,这件事情就跟你有关。
- 如果不遵守 GDPR,罚款金额可高达七亿台币 或 该企业当年度全球总营业额 4%。
- 除了罚款,欧盟也可能会公布违法业者名单,并采取欧盟企业禁止与违法企业商业往来,作为惩罚。
哪些企业会受影响?
- 在欧盟国家有法人代表的公司。(包括代理/配销商、公司对公司)
- 在欧盟没有法人代表,但因为业务关系而持有欧盟居民的个人资料。(包括你发行的电子报订户名单、以及客户资料库都算)
保护的个资范围包含
- 个人身分、生物特徵:例如电话号码、地址、车牌、病历资料、指纹、脸部辨识、视网膜扫描、相片、影片、电邮内容、问卷表单等,甚至社会认同、文化认同、地理位置等,只要是一个人所能产生出的任何资料,几乎都被重新定义为个人资料并受到保护。
- 线上定位资料: 例如 Cookie、IP 位置、行动装置 ID、社群网站活动纪录等。
怎么做才能避免受罚?
若以「以网站为例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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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提供者网站
需尽到告知使用、管理、保护客户资料,并且报告风险跟处理方式等义务,才可使用搜集以及使用客户资料例如:Cookie、Google Analytics…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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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使用者 = 浏览网站的客户
可以选择 同意 /拒绝 个人资料被网站搜集、保留、分享;同意后仍有要求调阅、删除、停止分享个人资料的权益,故需徵求访客同意,提供让访客可选择的弹出视窗
以上多处文字出处於微软台湾
看完以上简短介绍,不知大家是否对 GDPR 有所了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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